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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耍泼女子掌掴、抓踢处警民警被判拘役
作者:富心振   发布时间:2011-04-12 11:17:30


    4月11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二名女子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刑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鄢某、吴某殴打处警民警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和拘役4个月。

    现年37岁的女子鄢某,湖南省安化县来沪人员。2011年1月26日晚,鄢某与几位朋友,酒后至位于浦东新区高东镇上的某旅馆服务台开房住宿,因该旅馆工作人员告知房间已客满,鄢某即与旅馆工作人员争吵并敲碎报务台烟灰缸。工作人员即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吴某带领社保队员来到现场处置时,鄢某拒不执行民警的调解,并拉扯、推搡吴某,撩起上衣露出内衣,称吴对其非礼,后又伙同朋友等人共同殴打吴某。吴某脱身后,鄢某等人又上前拉扯吴某警服,鄢某乘机掌掴吴某,致吴某手、面部软组织挫伤,制服纽扣脱落,造成多名群众围观。

    另一起审理的妨害公务案是,现年23岁女子吴某,本市普陀区人,2011年2月21日上午,吴某在居住小区内采用手抓、脚踢等暴力手段,对阻止其母亲杨某在小区绿化带内晾晒被子破坏绿化的社区民警林某及居委干部奚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使民警林某右面部、左手背软组织挫伤,居委干部奚某右面部外伤。经鉴定,被害人林某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鄢某、吴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鉴于鄢某、吴某到案后均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据此,法院对其二人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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