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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法院落实四项措施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13 09:04: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姚燕)
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增强量刑的公开度与透明度,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深入落实四项措施,全力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刑事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重视,提高认识。自量刑规范化工作开展以来,该院迅速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刑庭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审判员为组员的量刑规范工作组,由分管院长统一部署量刑规范工作的开展,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会议,确定量刑工作开展的步骤。学习《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及《关于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将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开展归入年度重要课题,确保在审判实践中得到全方面的落实。 多方参与,统一标准。召开公检法三家联席会议,三机关互相交换意见,细化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职能要求,侦查机关要充分查清每件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取证工作,公诉机关要积极行使量刑建议权与量刑监督权,制定一个统一的参照标准,最后达成量刑规范上的共识。尤其强调公诉机关与审判机关的步伐一致,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要合理安排证据出示顺序并明确辩论重点,确保量刑建议的质量和效果。此外要求辩护人在对无罪、轻罪等的辩护过程要有的放矢,向法庭提出罪行相适应的量刑要求。 规范庭审,强化说理。在具体法庭辩论中增加量刑辩论环节,同时审判人员积极引导控辩双方对相关量刑情节开展充分的辩论,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清晰化、明朗化,增强庭审的对抗性。在判决书的形成过程中增强说理部分,着重围绕控辩双方的分歧意见展开说理,细化量刑依据,尤其要加强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因素说理部分。在最后形成判决书的过程中,进行多轮校对,尤其是刑期的计算问题,减少瑕疵判决书的产生。 纵向参照,均衡判决。为了规避同类案件天差地别的判决,该院建立审判案件参考信息库,将同种罪名不同量刑情节的案件与异种罪名同种量刑情节的案件分门别类,建立审判信息参考库,为审判结果提供参考,避免量刑不均衡的现象产生。为了延伸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实际意义,该院量刑规范工作组要求在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时候将量刑规则与量刑计算公式送达给被告人及其亲属,实现降低上诉率、优化各项审判指标的目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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