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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师傅教偷电被诉传授犯罪方法罪
发布时间:2011-04-13 09:15: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君)
告知他人窃电方法,造成他人窃电近三万元。日前,北京天竞龙滕电力公司职工郭某因涉嫌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海淀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4月,被告人郭某在北京市海淀区金海鑫歌厅内施工过程中,在明知陈加明、沙庆维(均已判决)意图盗窃国家电力资源的情况下,仍传授二人通过修改电表进行窃电的方法。后陈加明、沙庆维窃电共计价值人民币29728.4元。2009年11月16日,被告人郭某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传授他人盗窃方法,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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