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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红杏出墙 破坏夫妻感情判离
发布时间:2011-04-13 15:55: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市巫山县一男子因无端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为此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常为此事吵架、打架。为此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许原告罗心玲与被告刘世新离婚。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0年农历8月14日举办结婚仪式,2001年1月1日在巫山县原双庙乡人民政府补办结婚登记。2001年3月3日生育长女取名刘小甜,2002年6月19日生次女取名刘小萌。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2007年在北京务工期间,被告怀疑原告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双方发生矛盾,常为此事吵架、打架。原告回家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自己抚养两个小孩,被告不支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原、被告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系合法的夫妻关系,其婚姻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婚后,原、被告因性格不合,经常为小事起争端,导致双方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证明夫妻关系已无和好可能。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小孩的抚养,原告自愿抚养两个小孩,不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认可。被告自愿放弃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确认。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了准许原被告离婚的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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