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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小姐”不成 劫宾馆老板
作者:王洪 发布时间:2011-04-13 10:47:48
10名少年深夜闲来无事,到宾馆要求老板帮忙找“小姐”。老板找不到“小姐”,竟遭抢劫,他们大好青春也就此蒙上了污点。4月13日,本网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以抢劫罪判决郭某、李某等4人为期3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9年10月23日凌晨1时许,彭某、万某等8名少年,来到南漳县城一宾馆住宿。刚一进门,他们就将老板潘先生叫到一旁,要求其找“小姐”包夜。潘先生称找不到小姐,可是8人始终不肯罢休。随后,又有两名少年郭某、李某驾摩托车赶到宾馆,再次威胁老板找“小姐”。 无奈之下,潘先生提出给对方500元钱请客吃宵夜。郭某等人不予理会,并怒吼“耽误了他们欢腾时间”,要求交出两万元钱。 见潘先生拿不出钱,他们威逼潘先生及其妻子,交出身上的950元现金、抢走两条金项链(总价值1.4万元)。次日,10人将金项链销赃8100元后挥霍。 当月25日,10人得知潘先生报警后仓皇逃窜。郭某担心被抓连忙要求同伙退赃,赎回两条金项链。去年1月,郭某向警方投案,该团伙4人相继归案,其他6人在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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