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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好心”驾车送友 发生车祸好友当场死亡
作者: 沈昕   发布时间:2011-04-14 15:38:22


    明明喝了酒,还要骑车送朋友,结果发生车祸,朋友当场死亡,自己锒铛入狱。4月13日,河南省孟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王虎与吕心系好朋友,2010年10月19日,王虎与吕心饮酒后,王虎执意要送朋友回家,后王虎驾驶两轮摩托车带着吕心沿孟州市移民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孟州市西虢镇寺村东路段时,驶入道路南侧树林并撞上树木,造成摩托车乘坐人吕心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孟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王虎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书,被告人王虎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孟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王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书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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