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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财”后怕被泄露又想“害命” 砖头当相机骗子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1-04-18 14:09: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君)   用砖头冒充相机骗取货款,并因畏惧被识破欲杀害被骗人。日前,被告人宋某因涉嫌犯诈骗罪、故意杀人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海淀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8月6日,被告人宋某伙同赵宇(另案处理)在北京市海淀区鼎好电子城7017室等地,在佳能相机盒内装入砖头,冒充佳能5DMARK2型号相机共五台与另外二台真机一同向被害人佟先生出售,获取被害人佟先生交付的货款人民币111300元及之前被害人佟先生交给其的定金,实际骗取的货款为人民币111500元。

    2010年8月9日,被告人宋某因害怕被害人佟先生发现事情真相,将被害人佟先生约至海淀区水清木花园小区,在被害人佟先生汽车内,持刀扎被害人佟先生颈部,并用手掐被害人颈部,欲杀害被害人,因被害人反抗而未得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应当以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已经着手实行故意杀人的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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