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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三百元手机 90后小伙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1-04-19 13:52: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婕 陆伊敏)
煞费苦心窜到市区抢劫,一部价值291元的手机让两个90后小伙儿锒铛入狱。4月18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韦小钟、黄林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检查机关指控,2010年8月3日,被告人韦小钟驾驶摩托车搭载黄林从扶绥县窜到崇左市市区寻找作案目标。当晚22时许,韦小钟驾驶摩托车搭载黄林行至江南路“金凤凰宾馆”门口,看见被害人施杰边走边打电话,二人下车尾随,黄林将施杰推倒在地上,韦小钟抢走掉在地上的手机,黄林抢挎包。因施杰抓住挎包不放,二被告人害怕被人发现即驾车逃离现场。经评估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291元。次日凌晨,韦小钟、黄林被抓获盘问,并从黄林身上搜查扣押被抢的手机归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小钟、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流窜实施暴力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韦小钟提出犯意并积极实施抢劫,被告人黄林积极参与实施抢劫,二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能坦白认罪,且被抢的手机已被追缴归还被害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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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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