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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一女子以相亲为幌骗人钱财被判刑一年半
作者:吕爱霞   发布时间:2011-04-19 16:09:30


    日前,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放鹰”诈骗案件。周倩因多次以相亲骗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9年10月份,周倩与一名叫“桂英”的女子预谋以相亲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后通过“桂英”介绍,周倩化名“王小玲”与王强相亲,从2009年10月份至2010年7月份周倩和王强交往期间,周倩先后以见面礼、定亲礼、彩礼、买东西等各种借口,骗走王强现金24360元、衣服、电动车、手机等财物3570元,共计27930元。后周倩再次相亲时被王强发现报警并被抓获。

    案发后,周倩骗取王强的手机已追回并发还,周倩的家属退赔被害人现金3万元整。

    马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于是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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