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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红白”不分 寻衅滋事判刑
作者:张玉强 武慧梅   发布时间:2011-04-19 15:45:01


    高某在自家为女儿办婚宴时,醉酒的千某、夏某二人误将高家喜事说成丧事,遂被高家亲朋赶走,但千、夏两人却将高某打伤。4月19日,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将千、夏两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0年11月21日晚,修武县高某在自家为女儿办婚宴,在门前两侧张贴着大红喜字,客人满座,一派喜气洋洋的场面。这时在其它地方喝酒的夏某、千某路过此地,高家以为客人到来,急忙让座,但醉酒的千某却说:“你家办丧事还这么高兴啊?”高家亲朋好友听到千某说出这样的话很不高兴,便一起将千某、夏某赶走。

    二人一看高家人多,怕吃亏就溜走了。当二人来到不远处一买彩票点时,觉得高家对自己太不客气,很窝火,他们随手抄起彩票点一木制板凳和一铁板凳重新返回高家婚宴现场,对婚宴现场的人群进行殴打。高某见状忙上前拉架,夏、千二人用板凳将高某头部砸伤。

    经鉴定,高某伤情已构成轻伤。案件审理中,夏某、千某分别与被害人李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各赔偿高某1.5万元。修武法院也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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