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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贩毒又窝藏 身陷囹圄且破财
发布时间:2011-04-21 09:42: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琼)   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窝藏毒品案,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戴晓正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窝藏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9年5月至6月间,唐小武(已判刑)两次从广州市带麻古到桃源县,共计250粒。戴晓辉(系被告人戴晓正的哥哥,已判刑)与戴晓正联系后,决定让戴晓正接货。戴晓正从唐小武手中接过麻古,后转交给了戴晓辉。因第二次交货时无法及时联系到戴晓辉,戴晓正就将100粒麻古藏匿于朋友黄某的出租屋内。

    2010年9月18日,被告人戴晓正贩卖0.8克海洛因给林某(已判刑),获赃款160元。9月21日,公安民警在出租屋内将戴晓正抓获,并从其房间内搜出海洛因4.77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晓正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为犯罪分子窝藏毒品,其行为已构成窝藏毒品罪;犯数罪,应数罪并罚;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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