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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对待停车费上涨 法官提示五类纠纷
作者:周熙娜 王晓宇   发布时间:2011-04-21 10:20:32


    日前,北京市出台了停车费上涨的规定。此次停车费上涨具有区域广、幅度大等特征。不少市民及停车场经营人员对新政策带来的变化感到不适应,甚至出现了一些殴打停车场收费管理员等不理性事件。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理性对待停车费上涨政策,谨防五类纠纷。

    一是车主为拒交停车费而殴打收费员,引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严重者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据报道,自京城上涨停车费以来,不少停车场反映收费难,甚至有车主采取暴力行为拒交停车费。对此,广大车主要理性对待停车费上涨,不要发生过激冲突。停车场收费人员可到公安部门通过车牌号查找车主,留好医疗费用单据作为诉讼证据。

    二是收费员为报复不缴费车主而划车、扎胎,引起保管合同纠纷,严重者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在车主较为固定的小区、写字楼停车场,一些收费员对拒交车费的车主出于报复心理,对车辆采取划伤、扎胎等毁损行为。对此,停车场要对收费员进行教育避免此类纠纷发生。车主要及时报案,并通过拍照等手段留存证据。

    三是停车场收费员辞职、工伤等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因为停车场收费员的薪酬与收费多少挂钩,停车费上涨导致收费难、被打等,收费员易与停车场经营公司发生因收费员辞职、被打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对此,争议双方应先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对结果不服再到法院起诉。

    四是商家免费停车承诺不到位,引起消费者合同纠纷。由于停车费上涨,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打出免费停车的广告。其中不乏一些商家的承诺存在虚假、缩水的成分,如需消费者消费到一定数额,或者仅提供一定时段的免费停车。对此,消费者一定要事先了解商家的具体承诺内容,商家更应该在明显位置明确说明具体标准,以免引发消费者合同纠纷。

    五是停车费上涨后,停车场难以上交停车管理费,引发承包合同纠纷。目前,一些停车场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由承包方支付一定费用,管理停车场一定年限。停车费上涨后,许多车主减少了停车,惜时如金,使一些收费较高的停车场收入锐减。因此,此类停车场经营者将面临无法履行承包合同,缴纳承包费用的风险。对此,经营公司应与发包方及时协商,改变缴纳承包费用的方式,采用固定承包费加一定提成的方式。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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