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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被发现 刀砍店主变抢劫
发布时间:2011-04-21 14:41: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南)   一男子凌晨潜入商店盗窃财物后被店主发现,为抗拒抓捕持刀砍人,最终被众人合力抓获。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宾志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0年12月23日2时许,被告人宾志勇携带砍刀、手电、撬棍、钳子等作案工具,骑电动车窜至荷塘区月桂花园大东门农贸市场,用撬棍撬开某商店的卷闸门后钻入商店,从店内盗走烟酒等物品,在宾志勇将盗出的货物装上电动车准备离开时,被店主余氏兄弟及胡某等人发现,宾志勇为逃离现场,抽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将余某砍伤,后宾志勇被众人制服并抓获。经鉴定,余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经鉴定,被告人宾志勇盗窃华诚商店内物品价值达1235元。案发后,宾志勇的亲属赔偿被害人余某经济损失三千元。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宾志勇盗窃他人财物后逃离现场时,为抗拒被害人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涉嫌构成抢劫罪。归案后,被告人宾志勇的亲属主动替宾志勇赔偿被害人余仙乔经济损失三千元。被告人宾志勇认罪态度亦较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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