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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中院为知识产权保护撑起一片蓝天
发布时间:2011-04-25 13:37: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凤良 唐贵学)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审理执行好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作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依法审理好每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化解知识产权利用过程中的侵权纠纷,以司法手段给知识产权合法权利人撑起“一片蓝天”。 2004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00余件,涉及经济金额达22亿元,为该市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切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办案效率,避免经济损失。从保护被侵害人的立场出发,根据案件实际,加快办案步伐,减少、避免受侵害方的“知识财产”的损失。该院在审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过程中,从案件立案就迅速采取了保全、保护措施,及时堵住了受害企业“知识产权”的继续泄漏,减少损失1200多万元,不仅让侵权者依法得到惩罚,避免了类似案件的继续发生,而且保证了该企业产品品牌经营渠道的畅通,取得了更高的效益。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实体案件232件、诉前禁令临时措施案件70件,都保证了在最短时间结案,使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损失最小化、效益最大化。审结的北京天下人网络公司诉滨州某网络侵权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2006年山东省十大案例向社会公布;审结的山东鲁宝厨业有限公司诉淄博某工贸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和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诉滨州市某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都依法确认使用在厨房设备上的“鲁宝”商标和使用在车用活塞上的“渤海”商标为驰名商标,有力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扶持了地方品牌提升,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审结的金利来、七匹狼、三环锁、英雄笔等重大系列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依法打击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净化了市场,为市场开放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对于发生案件纠纷当事人,力求实现双赢。本着“和则两利”的利益双重性出发,尽力减少彼此损失,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在审结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183件、侵犯著作权纠纷41件和其他类型纠纷8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65%,并且近两年来调解撤诉率均在80%以上。有效化解了纠纷,利于当事人集中精力于科研创造,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实施,实现创造与转化的双赢和办案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大对审结案件执行力度,做到有执必行。依法审理来体现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同样用依法打击侵权行为来体现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在知识产权的依法审理实践中,注重总结切实可行的调解经验,以求达到及时履行兑现,体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于那些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时以灵活的方式进行调解;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将证据交换和调解有机结合,尽可能进行庭前调解;在庭审环节,合议庭适度表明认证意见和法律适用意见,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纠纷解决的结合点,力促调解,便于履行。但对于不积极履行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坚决依法强制执行。在申请执行的一起侵犯使用“中石化”商标加油站的案件中,出动干警20余名,专业车辆4台,现场拆除非法假冒的标牌,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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