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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父亲酿惨剧 打死亲子被判刑
作者:周恩源 沈阳   发布时间:2011-04-29 10:48:58


    4月27日,河南省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年仅二十岁的父亲将其一岁多的亲生儿子殴打致死的案件,判处被告人李山(化名)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出生于1990年的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人李山于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同村姑娘陈然(化名)。次年,李、陈二人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酒席即视为成婚。2009年3月二人喜得一子,在儿子9个月大时,陈然外出打工。    

    2010年4月,李山携子到信阳市城区打工时认识了女友王丽并租房同居。2010年8月一个晚上,其一岁多的儿子把粪便排在床上,李山见后便提着儿子的双手将其从床上摔下。其子头部碰到墙上后大哭,脾气急躁的李山又上前踢了儿子后背和肚子一脚。随后,李山把儿子洗干净后放在床上,晚上22时许,李山发现其子已经死在床上。此时,已吓得六神无主的李山便把婴儿尸体装进一个纸箱,扔到近郊一处山林里藏匿,并和女友谎称其出去买烟回来后发现儿子不见了。王丽回来后便拉着李山一起到公安局报案。公安人员经了解情况后发现李山有重大嫌疑,经审讯,李山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山殴打亲生儿子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视本案具体情节,遂做出以上判决。此案惨痛的事实,证明了未成年人在心智未成熟时早婚的严重后果,间接暴露了当前农村早婚、非法婚姻现象的严酷现实。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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