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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摩托车相撞 无证驾驶逆行者获刑
作者:王随和 潘晓燕 发布时间:2011-05-04 15:55:42
余夏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逆行时,与相向行驶的由孙兴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撞在了一起,造成了2人重伤1人轻伤的交通事故。5月3日,河南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余夏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0 年3月2日15时许,余夏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载其妻子安女士沿张古公路靠右侧自北向南行使到许昌县某村路口附近时,安女士内急,见公路左侧有一厕所,便让余夏驾车横过公路到厕所里解手。此时,孙兴驾驶一辆摩托车沿张古公路自南向北正好行驶到厕所附近,他看到余夏的摩托车拐向左侧与自己相向行驶,孙兴忙向左打方向盘避让余夏的摩托车,但余夏也向同方向避让,孙兴又连忙向右转方向,此时余夏也向同方向避让,两辆摩托车就这样撞在一起,余夏、孙兴、安女士三人当场撞晕倒地,两辆摩托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鉴定,余夏、孙兴所受损伤为重伤,安女士所受损伤为轻伤。 经许昌县交警大队集体研究认定,余夏应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夏未取得驾驶机动车资格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规,造成二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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