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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意窥探到女同事隐私实施短信敲诈获刑
发布时间:2011-05-05 13:53: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于淑杰)
王斌窥探到别人隐私,竟发短信勒索对方。未料,钱没等到,却把警察盼来了。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因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今年3月,王斌在与朋友聚会时,无意间得知有家室的同事李童与他人有暧昧关系。回到家后的王斌一夜辗转未眠,感觉到“赚钱“的机会来了。于是,他匿名给李童发了一条威胁短信:“我已知道了你的秘密,如果不拿出4万元钱,就将此事公布于众。”随后,王斌还向对方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 “我知道她经济条件不错,很在乎自己的名声,没想到她能报案……”站在被告席上的王斌长得一表人才,很难让人相信他是为了钱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斌为牟取钱财而勒索他人,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被害人李童到公案机关报案,致使被告人王斌犯罪行为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故依法对被告人王斌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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