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妍)
5月7日,湖南省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笔试在湖南师范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两个考点举行。上午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试,下午测试申论。5月8日在湖南农业大学进行聘任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全省计划招考法院系统工作人员608名,共有10800余名考生参考。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宗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萍到考点巡视指导。
笔试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职业技能测试三科,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报考综合文秘等其他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报考有民族语言要求职位的人员,民族语言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笔试各科成绩将于本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查询。
此次考试,按照国家和湖南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减免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