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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法院正式启动民事小额案件速裁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10 11:19: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洪 张春华)
争议标的金额不足5万元、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的民事案件,可在一个月内审结。采用“小额速裁”诉讼方式判案,将比法院现有简易程序判案快半年。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民事小额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此举将大大方便群众应诉经济纠纷案。
据介绍,“小额速裁”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的试点工作。樊城区法院是襄阳市法院系统中唯一试点单位。可以适用“小额速裁”讼诉形式的案件可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租赁、借用纠纷案件,身份关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等六类案件。这些案件中,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就不适用速裁,仍采用现有的普通程序审理。 为方便当事人,樊城区法院在审理小额速裁案件时,打破上班8小时工作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将庭审和调解时间安排在晚间甚至是休息日进行。法院还可灵活地安排询问证人的时间和方式,根据案件需要为当事人指定答辩期、举证期,但期限不超过7天。小额速裁案诉讼费可以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小额速裁案件一旦判决,当事人不能上诉,这样就决定小额速裁案件的受理和庭前准备程序很严格,当事人双方必须都是自愿选择。虽然是“一审终局”,但当事人拥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判文书之日起10天内向原审法院提出异议。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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