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潘家旻)
“我只是太着急想找到儿子,对不起……”法庭上,悔恨交加的胡雷向受害人原东一家表达了深深的歉意。为寻子,胡雷伤害他人身体,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胡雷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胡雷的遭遇让所有人唏嘘不已,他将为自己酒后的一时冲动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胡雷原是安徽省宿州市某县的农民,妻子于2006年外出打工后,便一去不归。2010年4月,胡雷带着10岁的儿子来到马鞍山市寻找离家多年的妻子,谁知道大半年过去了,一点消息也没有。2011年1月19日晚,胡雷在妻子曾经摆摊的住宅小区到处打听,不小心和儿子走散。妻子没打听到,还把年幼的儿子给弄丢了,悲痛万分的胡雷天天借酒消愁,发了疯一样地满大街寻找妻儿。2月20日,胡雷又在醉酒后寻找儿子。在某小区楼洞口,听到有小孩哭声,遂上楼。被害人原东正在家门口打电话,看到胡雷拿了根棍子往自己家里冲,吓得连忙将其往外推。胡雷见状便用棍子将原东头部打伤,原东的父亲听到动静也上前阻拦,一时冲昏头脑的胡雷将原东父亲的右手食指咬断。受了伤的父子二人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司法机关鉴定,原东父亲的食指末节离断伤,为轻伤;原东头顶有一长1.2cm的缝合伤,为轻微伤。事发后,胡雷被自己的偏激行为惊醒,责怪自己喝酒误事。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念其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胡雷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