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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女向好友伸贼手 落法网后悔莫及
发布时间:2011-05-11 16:22: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耿贵贤 孙海雷)   江苏射阳一贪财妇女将贼手伸向好朋友,落法网后悔莫及。5月11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海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陈海琴今年33岁,1月8日11时许,在射阳县城其朋友阿美(化名)家玩时,趁阿美卧室无人之机,窃得阿美放在床头柜抽屉内的2条金项链、1只金手镯。经鉴定: 价值人民币计38200元。

    案发后,被告人陈海琴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查时,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赃款、赃物均被公安机关追回,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海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陈海琴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查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赃物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对被告人陈海琴依法减轻处罚。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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