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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上村组变压器 盗窃铜芯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1-05-12 11:30: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为了谋取钱财,瞄上村组停用的供电设施,伙同他人多次盗窃变压器铜芯,低价出售谋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2011年5月10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段新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段新系禹州市张得乡万泉村人,为了谋取钱财,段新决定铤而走险。2008年9月10日凌晨,段新伙同他人预谋后驾驶摩托车,携带编织袋、扳子、钳子等作案工具来到禹州市范坡乡娄东村,将该村已停用的变压器铜芯盗走,销赃后得款火焚。经鉴定,所盗变压器铜芯价值5880元。 其后,段新先后伙同他人窜至张得乡张北村、褚河乡北沈村、范坡乡张朋九村、火龙镇关帝庙村、襄城县王洛镇潘朱村等地盗窃停用变压器铜芯。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新伙同让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私采取,价值共计2481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鉴于其部分犯罪事实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所为,应当从轻处罚;在每次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主动,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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