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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法院“车载法庭”开审离婚案方便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1-05-12 15:37: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区鸿雁 朱向荣)
“我们真的没有想到,法官为了方便我这个残疾人,竟亲自上车为我们处理家务事。我们虽然分手了,还是真心邀请法官和我们在一起吃顿饭。”5月12日上午,在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阿岗人民法庭,一对夫妻在法官调解后真诚地说。
2005年8月16日,王女士与陈先生登记结婚,后生育爱子晨晨。天有不测风云,身体一向硬朗的陈先生不久因患病导致下身瘫痪,无法履行夫妻义务。为了不辜负王女士,夫妻二人驾车至罗平县人民法院阿岗法庭,准备通过法庭协议离婚。车至法庭门口时,先下车的王女士对值班法官李旭峰说:“因为丈夫陈先生下身瘫痪……”了解情况后,李旭峰当场决定就在陈先生乘坐的轿车上开庭。 “我以后一样会对他好,离婚实在是迫不得已……”“我同意离婚,离婚也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在法官的阵阵劝和声中,二人还是坚持要离婚,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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