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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中院推行信访首问制一季度实现“零信访”
发布时间:2011-05-12 16:10: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文新)   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增进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安定,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案件承办人接待、庭长接待、主管领导接待及院长接待的形式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海西中院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信访服务承诺制、信访文明接待制。接待信访当事人时,首先让承办法官对信访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然后当事人仍然有疑问和异议时,由庭长或主管领导进行接待,对信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或难以办理时,由院长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接待中努力做到规范用语、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耐心解答。使信访当事人带着问题而来,满怀喜悦而回。

    通过海西中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全体法官的共同努力及信访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海西中院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今年第一季度实现了“零信访”。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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