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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运建材人货混装 车翻人亡房主获刑
发布时间:2011-05-17 13:29: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李福拴)   房主因自家盖房,拉运租赁的建筑材料时竟驾驶“人货混装”的四轮拖拉机,结果发生事故,致车上的建房工人一死一伤。5月17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马长付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告人马长付系安阳县西部农民,2009年6月1日,因其自家盖房需用建筑材料,其无证驾驶无牌照四轮拖拉机带着建房工人葛某、李某到附近去租赁建材。将租赁的建筑材料装上四轮拖拉机车箱后,葛某、李某坐在建筑材料上。行驶过程中,因其操作不当拖拉机发生侧翻,葛、李两人被压在租赁物下边,被告人马长付伙同事故现场人员将两人从租赁物下救起,由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抢救。随后,被告人马长付离开现场。受害人葛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重伤。经认定,被告人马长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09年8月27日,被告人马长付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其主动赔偿了受害人及家属损失,征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长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人货混装的无牌照机动车,因操作不当造成一死一人重伤并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事故发生后主动赔偿受害人及家属损失,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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