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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细化绩效考核为法警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1-05-17 16:08: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玉明)
5月17日,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出台《法警绩效考核办法》,对法警的日常工作进行考评,给全院所有法警戴上了“紧箍咒”。
考核办法的考评对象为所有在职法警,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上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成立由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法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受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考核内容包括法警个人的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思想政治建设、综合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五个部分。相关数据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在半年通报中位次居后两位的法警要提出整改意见。考核结果作为法警奖惩、晋升、使用和提拔的重要依据。对不称职的法警要进行离岗培训,对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坚决调离岗位。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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