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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婚后口角多 妻子不堪羞辱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1-05-19 09:55: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符慧宁)
丈夫的一句中伤让妻子李淑兰尊严尽失,为此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离婚。2011年5月18日,广西龙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案件,判决妻子李淑兰与丈夫陈义勇离婚。
2008年10月李淑兰与陈义勇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前各自有一儿子。李淑兰以为从此可以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谁知婚后的丈夫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她争吵,甚至还用讽刺、挖苦的语言攻击李淑兰的人格。2009年3月,二人再次发生争吵,陈义勇用更恶毒的语言对李淑兰进行人身攻击,让她尊严尽失。李淑兰负气离家出走,后一纸诉状将陈义勇告上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身份、人格各个方面都是平等的,互不隶属与支配,一方有尊重另一方的义务。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最终支持了李淑兰的诉讼请求,判决夫妻二人离婚。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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