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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界纠纷引发打斗 打伤对方夫妻双双领刑
发布时间:2011-05-20 09:04: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丈夫因田界纠纷与他人发生抓打,妻子得知后拿了一根扁担赶来,双方由此发生互殴,致对方夫妻轻伤。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彭振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江少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6月18日20许,被告人彭振波与被害人谌德春、卢圣凤在巫山县福田镇双凤村因田界发生纠纷,并发生抓打。彭振波的妻子江少凤得知后赶来,在杨世龙家拿了一根扁担与被害人卢圣凤持棒互殴,被告人彭振波与被害人谌德春也相互持棒互殴,致被害人谌德春头部损伤累计创口达23厘米,右眉外侧一条创口伤4厘米,右尺骨远端骨折,左侧第7、8骨折,左侧气胸;致被害人卢圣凤左额头创口5厘米,左手第2掌骨及示指近节指骨基底部骨折。经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鉴定,被害人谌德春、卢圣凤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振波、江少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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