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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他人与妻有染 持菜刀砍伤“情敌”
发布时间:2011-05-23 16:13: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敏)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卢少林,因怀疑本村的卢信与其妻子有染,产生报复的恶念,用菜刀把卢信砍伤。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卢少林有期徒刑6个月。

    2010年1月31日晚,卢少林怀疑同村的卢信与其妻子有一腿,存在不正当的关系,他“被戴了绿帽”,非常恼火,忍无可忍,遂产生报复念头。2010年2月1日下午17时许,卢少林得知卢信在同村的一户人家喝酒,就开始实施报复行动。他将一把菜刀带在身上,另一把菜刀藏在这户人家前面的石磨下面,然后去找卢信让其把事情说清楚,卢信矢口否认与卢少林的妻子有染,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卢少林一怒之下用菜刀把卢信砍伤。

    经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卢信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2010年3月2日,卢少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发后,被告人卢少林已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少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卢少林归案后能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对被告人卢少林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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