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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中院被最高院命名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
作者:王建忠 安秋旭 发布时间:2011-05-24 11:50:38
![]() 授牌仪式
5月21日上午,新疆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揭牌仪式。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等有关负责人出席仪式。
近年来,石河子市法院充分运用法院网站、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全面实施司法公开,逐步实现了从静态公开到动态公开、从程序公开到实体公开、从对当事人公开到面向社会公开、从审判事项公开到审务事项公开的转变,充分行使法院的释明权,积极保障当事人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因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显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有举措、有成效、有特色、有影响的100家“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之一。 来源:
新疆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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