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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毒药三诉离婚 法官调解终化危机
发布时间:2011-06-02 09:55: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法院这次要是再不准许我离婚,我就在这儿喝下毒药!”2011年5月30日上午,当事人拿着剧毒农药,怒气冲冲地跨进了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花石法庭的大门。

    1990年阳春三月,家住禹州市苌庄乡毛栗沟村的阴展鹏与张小慧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9月16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阴展鹏到女方家生活。期间,夫妻二人生育一子一女,儿子已成年,女儿现年16岁。双方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休。2008年初,阴展鹏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花石法庭受理此案后,遂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阴展鹏主动撤回起诉。2008年12月9日,阴展鹏再次起诉离婚,后被判决驳回了离婚请求。

    今年5月30日上午,阴展鹏带着农药第三次来到法庭,强烈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否则就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在庭长席应彪的细心劝说下,阴展鹏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农药。法官当即来到阴家和张家做调解工作,最终,心结尽解的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婚生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1万元抚养费,除当庭支付的3000元,下余7000元于2011年年底前付清。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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