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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做好“四篇文章”切实司法惠民
发布时间:2011-06-02 09:46: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正远)   今年以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把服务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做好诉讼引导、速调速裁、巡回审理、司法救助“四篇文章”,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针对部分当事人文化程度较低、诉讼能力差的实际,该院专门设立诉讼引导员岗位,选择安排一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资深法官担任诉讼引导员,对不懂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依法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传递诉讼材料,联系办案法官。对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该院速裁庭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求同存异,促使达成协议,息事宁人。以5个人民法庭为中心,依托在14个镇、区建立的巡回审理点,在离县城较远且案件较为集中的镇、村就地开庭审理案件。对人烟稀少,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上巡回审理点仍不方便的偏远村,人民法庭不定期进村进行巡回审理。为了让弱势群体当事人能够及时提起诉讼,该院对涉及老、弱、病、残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只要符合司法救济条件的当事人即可申请,且申请时只需向立案法官提出证明材料及申请即可,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则全由立案法官办好,做到司法救助一步到位。

    据悉,今年1-5月,该院巡回审理案件536起,其中86%以上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10天。在此期间,该院还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0万多元。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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