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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偷来的8只山羊 都安一农民领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11-06-02 11:33: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敏)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九渡乡九渡村农民张可超,贪图便宜购买他人偷来的8只山羊,为此惹祸上身。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可超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1年2月8日晚,韦德宝(已被判刑)牵着盗窃所得的3只山羊来找张可超,张可超明知是韦德宝盗窃所得的山羊,但是看在价格便宜的份上,仍然以400元的价格买下这3只山羊。

    2001年3月10日晚和5月10日晚,韦德宝又先后牵着盗窃所得的5只山羊来找张可超,张可超见价格便宜,以485元的价格买下。

    一晃8年多过去了,终于案发,2009年10月22日,张可超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可超明知是盗窃所得的赃物而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张可超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等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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