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两头设骗局 女友老板均中招
发布时间:2011-06-09 16:13: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孔伟)   女孩张娟为了支持男友范雷发展事业,陆续往范雷给的银行卡上存入16万余元,而这张卡却是范雷在老板刘松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其身份证办理的,范雷取走了钱款下落不明,张娟只好把范雷、刘松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连带偿还借款162950元。日前,江苏省泉山法院一审判决范雷归还张娟所有借款,驳回张娟对刘松的诉讼请求。

    2008年年初,女孩张娟通过朋友认识了范雷,后范雷告诉张娟公司准备上一个项目,想向张娟借钱应急,并交给张娟一张银行卡,说是他和老板刘松共同使用的,上面的资金均用于公司业务周转。信以为真的张娟陆续往卡里存入了162950元。

    16万余元钱款打到卡上后,2008年8月,范雷彻底失去音讯。从未见过刘松的张娟找到公司,向刘松讨要借款,而刘松说自己从来没有在这家银行开过户。刘松赶紧到银行挂失,但卡里的钱已经被范雷取走了。刘松想起自己曾经让范雷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买过飞机票,范雷极有可能是趁此机会在银行办理开户的。

    范雷人间蒸发,张娟与刘松协商不成,张娟遂将范雷、刘松一起告上泉山法院,要求两人还款1629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范雷向原告张娟借款162950元事实清楚,有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应向原告偿还借款。而张娟自述借款时并不认识被告刘松,是按范雷的指示将款汇至刘松名下的银行卡,因此,仅依据该银行卡的户名为刘松即认定刘松系共同借款人,理由和证据并不充分,不足以证实两被告向其共同借款的关系成立。为此,法院依法判决范雷偿还张娟借款162950元,驳回张娟对刘松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