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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婶男子手段残忍 支付赔偿仍难买命
发布时间:2011-06-13 14:56: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佳)
杀死婶婶并埋尸的22岁河南籍男子钱志全,日前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虽然钱志全已经交纳了9万赔偿款,但是由于他杀人手段残忍,因而仍未能逃过极刑。
钱志全为他2010年5月25日杀死婶子做了精心准备:购新买了手机号、用新手机把胡霞(化名)约出来;专门开金杯车接婶婶、掐死婶婶后把尸体藏在车里;购买铁锹等工具,将趁夜色将埋尸耕地。胡霞失踪后,钱志全还开着车拉着胡霞的家人到处找。民警找到钱志全了解情况时,钱志全以案发时他去交电费抵赖。后公安机关通过对死者手机电话的筛查,锁定了钱志全有重大作案嫌疑。胡霞遇害两个月后,钱志全被抓获。 法院认为,钱志全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必须依法严惩。法院指出,钱志全虽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他的亲属也代为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但因他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因而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72万余元(已交纳9万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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