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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通信公司库房管理员盗窃 职务侵占获刑
发布时间:2011-06-16 09:20: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铮)   23岁小伙赵辉因与身为通讯公司库房管理员的朋友吕福旺一同盗窃,而被定罪为职务侵占罪。6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赵辉有期徒刑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23岁的赵辉利用朋友吕福旺在英资某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成品库房担任管理员的职务便利,盗窃该公司576个诺基亚手机配件。2007年8月,赵辉又和吕福旺、何公伟、房体强三人,再次盗窃1152个诺基亚手机配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3万余元。

    据几名同案犯供词,案发当天,吕福旺先打电话给前同事何公伟,又打电话给朋友赵辉,赵辉又叫上了老乡房体强。吕福旺、何公伟和体强,此前均已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7年和4年。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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