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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落实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发布时间:2011-06-16 14:47: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今年以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原则,大力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据了解,桃源县法院高度重视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下岗职工群体、受灾害事故影响群体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特别是对追索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等特困群体,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对城镇居民低保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依法依规免收诉讼费用。 同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实行口头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并对案情简单、标的较小、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可以及时到场的案件,采取速裁方式,做到即告即立,即立即审,即审即裁,以确保审判效率,力求做到司法救助案件易案快审、难案精审。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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