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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伙讨薪不当乱砸企业财物反获刑
发布时间:2011-06-20 09:06: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钱俊皓)   河南小伙子程雄讨薪不成,就将所在公司价值7万多元的财产毁坏。近日,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程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打工被解雇

  1988年出生的程雄,是河南省陕县张湾乡的小伙子,读过技工中专,有一定的机械操作能力。2010年2月,程雄来到衢州市盛鑫模具厂(下称模具厂)工作,干起了模具机械操作工,工资每月4000来块。

    受金融危机影响,模具厂李厂长决定削减部分员工,2010年12月中旬的一天,程雄接到了被解聘的通知。

    激情讨薪水

    程雄清楚厂方的困境和自己平时在厂里表现并不佳,被解聘也是迟早的事,因此能接受这个事实。经过结算,厂方尚欠程雄两个月的工资8000元。

  “我现在没钱,要过两天再把钱给你。”李厂长这么说。两天过后,程雄找到厂长,厂长答应12月21日把8000元工资给他。

  12月21日中午时分,程雄来到厂里见厂长不在,便打电话厂长,厂长说:“我现在在金华,要回来的,你在厂里等我。”可程雄左等右等,等到下午3点来钟,仍不见厂长回来,于是第二次拨通了厂长的电话:“厂长,你是不是不想给我钱!”厂长告知:已经在路上了,快到龙游了,你再等等。4点10分,程雄等得火冒金星,第三次打电话厂长:“你是不是不想回来!你是不是不想付钱!”语气短促而激愤。厂长说:“你再等等、等等。”

    程雄已经没有再等等的耐心,他冲进厂里抓起一把铁榔头,跑到厂办公室,将9台电脑、2块柜门和1块移动门玻璃,敲碎。接着又跑到隔壁车间挥舞铁榔头,将一台“加工中心”和一台精雕机的数控面板液晶屏给砸了。

    泄愤之后,程雄一溜烟跑回了河南老家。被损毁的财物,经衢江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价值共计70015元。

    犯罪被判刑

  2011年1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程雄决定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迫于法律威严,程雄于2月23日向当地河南省陕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同年3月3日,程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衢州市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同月16日程雄在衢州市看守所被执行逮捕。

  程雄被捕后,其父亲东奔西走,用两天时间从亲朋好友那里凑齐了70015元钱,到衢州为儿子赎罪,赔偿了被毁财物的全部损失,并恳求模具厂李厂长能给予谅解。李厂长向司法机关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恳请对程雄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合议庭经合议,当庭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程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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