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岑溪法院“四个创新”“两个课堂”加强未成年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0 10:37: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开芝)   广西岑溪法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服务为延伸点,实行“四个创新”、开辟“两个课堂”,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刑事审判管理机制。

    实行“四个创新”:创新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将庭审前的社会调查工作交由社区矫正机构去完成;创新未成年罪犯档案机制,实行一人一档;创新跟踪帮教机制;创新感化机制。。

    开辟“两个课堂”:一是实行圆桌审判,开辟庭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坚持人性化办案,“变审理为关心,变法庭为教室”;深入校园,开辟庭外法制教育“第二课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法制宣传活动,对预防犯罪,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岑溪法院以进一步健全未成年罪犯档案为切入点,实行庭前社会调查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等一系列社会创新措施,逐步形成一套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审判模式,探索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两年来审判的未成年罪犯中,重新犯罪率为零。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