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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以被害人亲戚名义拐骗妇女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1-06-22 08:40: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申时焕 邹才华)   为将少女骗出拐卖,竟费尽心机,以受害者依赖的人的语气,捏造千里之外寄来的书信,以介绍工作和介绍对象为幌,将受害者带到陕西出卖。天网恢恢,人贩终落入法网。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拐卖妇女案件公开宣判,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邓声友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1994年7月,被告人邓声友伙同周兴飞(已判刑)、龚成良(另案处理)拐卖镇雄县塘房镇顶拉村杨梅坡组的周仕雪,三人共谋,以吴学仙(周仕雪的大奶)的名义以给周仕雪找对象为幌子,编造一封吴学仙写给周仕雪的信,由周兴飞将周仕雪骗出后,龚成良、邓声友将周仕雪带到陕西省府谷县清水乡,卖给王兵后为妻,得人民币63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声友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鉴于被告人邓声友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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