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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话费9万余元 一移动代办点店长领刑4年
发布时间:2011-06-23 15:03: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妃婕)
身为移动代办点店长,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侵占公司资金达八万余元,等待她的只有四年的牢狱之灾。6月22日,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职务侵占案,除领刑罚外还要继续退赔公司的经济损失。
2010年3月至5月,短短的两个月内,杨艳团利用其担任百色市某移动代办点店长的便利,先后从银行理财卡上提取代收话费流动资金共三十七万余元,从营业款中提取现金二万余元及提取销售手机、话费充值卡等得款四千余元,三项合计四十万余元。事实上,杨艳团用于存入移动话费系统和移动空中充值系统以及存入公司相关帐户的金额仅为三十万余元,剩余九万余元被其截留下来用于个人花销。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艳团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单位资金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案发后杨艳团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自愿认罪,且退还了部分被侵占的资金,尚有八万余元无法退还,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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