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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法官三进社区化解单方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1-06-24 09:19: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旗)
6月23日上午,雷雨交加,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三门闸人民法庭一行人,冒雨驱车赶往汝宁街道文化路一户居民家中,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第三次调解。
2003年,河南省汝南县某单位职工刘某与宋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对双胞胎男孩。2004年9月,宋某突遇车祸,经抢救保住了生命,但全身瘫痪,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从此,刘某像步入了漫长的黑夜。她除了每天要正常上班,还要照顾两个儿子。更大的问题是,80岁的婆婆帮她照顾宋某已是力不从心。2010年3月,刘某到法庭要求离婚。法官对刘某单方调解,鼓励她要勇于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并引导她寻求问题的正确解决办法。2010年7月28日,刘某撤回了起诉。 今年5月,刘某再次起诉,要求法庭处理婚姻问题。法官认为,此纠纷有一定特殊性,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形成信访或其他不稳定隐患。法官先后两次与宋某的母亲沟通。宋某的母亲、兄弟还是犹豫不决。见时机不成熟,法官没有急于办案,而是积极做好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 6月23日上午,宋某的母亲、兄弟及相关亲属聚在一起,商讨宋某安置事宜。刘某电话告知法官,请求法庭同志到场帮助调解。法官冒雨赶赴现场,经过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如愿以偿,宋某也得到了亲人的妥善安置。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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