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涛)
6月24日,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泽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寄存骨灰盒损毁案,一百余起此类群体性诉讼案件同时得到化解。
2010年6月15日是潜江市经济开发区某村刘小菊丈夫的周年祭日,亲属们去村委会骨灰堂祭拜时发现骨灰盒丢失,同时丢失的骨灰盒还有一百多个。村委会干部反映是被精神病人闯入毁损,承诺迅速加强骨灰堂的维护和管理。事发后20余天,刘小菊发现遗像也丢失了。为此,一百多户家属共同推选了5名代表与居委会多次协商赔偿事宜,但村委会以骨灰堂是未收取任何费用的义务保管为由,否认承担赔偿责任。协商未果,刘小菊遂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赔偿因骨灰盒及遗像丢失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其他受损家属也准备相继起诉。
泽口法庭法官决定通过“大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此案。了解详细情况后,法官先后18次前往事发村,与村委会干部通过集体座谈和个别交换意见的形式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并多次邀请开发区领导和综治办负责人一起给村委会干部做思想工作,最终村委会干部与刘小菊达成了由村委会补偿经济损失1000元的协议,同时,村委会表示将迅速通知其他受损家属按同一标准领取补偿款。一起因寄存骨灰损毁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得到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