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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遇车祸独留盲妻 肇事者赔偿18万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1-06-27 17:06: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霞 黄篪)   屋漏偏遇连阴雨,本不富裕的家庭失去了顶梁柱,独留双目皆盲的妻子,肇事司机超额赔偿十八万余元获缓刑。6月24日,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叶双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1年5月12日13时12分,在郑新线新野县沙堰焦店村(291KM+350M)公路处,被告人叶双喜驾驶湘J13562重型半挂车由南向北行驶,与由东向西横过公路的步行人马华发生碰撞,造成马华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马华系交通事故造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叶双喜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011年6月7日,经调解,被告人叶双喜一次性赔偿马华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5000元。

    新野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双喜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叶双喜认罪态度较好,能超额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以上情节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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