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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法院“四强化”做好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9 13:46: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福生 周洪辉)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执行标的物难动等成为困扰法院的顽症,河北省永清县法院立足实际,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法,实现了执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 依托上级政法委的领导,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组成专群结合互动的网络机制,通过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联络员制度,加强执行工作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覆盖全县各村街的400余名执行联络员的作用,协助执行人员做好执行工作,提高案件执行工作的实际执结率和案款到位率。

    强化依职权查找力度,加快办案进度。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方面,弱化申请人的查找责任,针对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通过银行全面掌握单位的开户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查询到存款后立即下发执行通知书,快速执结案件。

    强化人性化执行,提高执行亲和力。执行中做到“三避开”、“三慎行”,即尽量避开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尽量避开被执行人的患病亲属,尽量避开无关围观人员;传统节日和逢喜事丧事慎执行;对特困企业和困难当事人慎执行;对有可能激化矛盾的慎执行。既提高了执行工作的亲和力,又避免了矛盾激化引发其它问题。

    强化执行社会救助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减、缓、免执行费用,和民政、乡镇政府等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好因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案件的救助工作,尽量减少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各类案件250余件,执结率达70%以上,执行和解率达到60%以上,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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