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北京法院将对涉诉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估干预
作者:刘玉民 宋莹   发布时间:2011-06-30 16:39:39


    北京市法院将调动整合多方资源,建立一支稳定的心理专家队伍,为存在心理危机的涉诉未成年人提供“对口”式心理评估、干预。6月28日下午,记者从北京市高级法院获悉,该市法院将组建专家库、设立工作室、制定工作规范对涉诉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心理评估干预。

    “涉诉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紧张、焦虑、绝望等心理危机特征明显,容易出现抑郁、自闭、恐惧等心理障碍,甚至演变为自虐、轻生、报复等极端行为。北京市法院通过邀请心理专家或与有关部门合作的方式,分为庭前、庭中和庭后三个阶段,相继对出现心理问题的67名未成年当事人进行了心理辅导,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危机、弥合心理创伤,引导他们逐步走向积极人生。这其中,未成年被告人52名,未成年被害人11名,刑事被害人的子女1人,未成年民事被侵权人3名。实践证明,较为系统的心理评估干预,不仅有利于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摆脱心理阴影,早日改过自新,还能有效弥合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以及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侵权人的心理创伤。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将此项工作作为2011年拟办实事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孙力表示,将制定统一适用的《涉诉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干预工作规范》,明确职责要求、启动条件、对象范围、操作流程、量化标准等内容,通过设立“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干预室”,配备心理测试等先进辅助设备,改善心理评估、干预场所的环境。同时,将与有关部门开展合作,组建心理咨询师队伍,对出现心理危机的涉诉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化、持续性的心理评估干预。



来源: 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