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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采取措施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
作者:刘铁良 姚永丽    发布时间:2011-07-06 15:25:06


    河南省许昌中院紧密结合全市法院实际,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并及时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从源头上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及时下发通知等方式,组织全市两级法院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学习讨论《若干规定》,增强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在工作中自觉约束自己行为。

    制定实施细则。该院结合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对于法院领导干部、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在立案前后、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接触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干扰办案的情形,细化为24条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办案法官根据情况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涉廉事项报告单》,发生违纪违法的现象,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单位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之中。  

    深入对照查摆。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印制和发放了《人民法院涉廉事项报告单》,对于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送交的涉廉事项报告,及时存入廉政档案备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规范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开展的“五除”专项活动进行不定期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对违反本规定的法院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法院网络公布《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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