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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撒泼了宿怨 一把火换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1-07-06 15:47: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凯 徐施宏)   7月6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顾炳涛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2月3日晚,顾炳涛酒后因琐事勾起了与施某的宿怨,后顾炳涛进入施某家一楼厨房间,打砸厨房间的物品,同时将液化灶打着火,将塑料烧箕、筷笼以及打砸下来的碗橱木门等可燃物品扔到灶台上任其燃烧,并阻止其他人进入屋内,后火势蔓延引燃室内其他物品,导致施某家房屋及屋内的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等物品全部烧毁,后大火被消防部门扑灭。经勘查,施某家住宅与其它三户住宅相连。经鉴定,被烧房屋及部分房内物品价值14432元。案发后,顾炳涛的女儿已与施某夫妇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炳涛放火烧毁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放火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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