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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持刀专劫出租车司机被处重刑
发布时间:2011-07-12 16:13: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振林 范德学)   近日,湖北省潜江市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判处专劫出租车司机的被告人唐美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6月,唐美军与他人预谋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并于6月17日、20日、21日、22日、24日五次采取持刀威胁的手段劫得出租车司机胡某、向某、高某、刘某和李某的现金2010元和手机5部价值895元。7月12日,唐美军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传唤,主动交代了其抢劫作案的事实,并退赃款2010元和赃物折价款89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持刀威胁等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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