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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充值”新影联电影卡出售牟利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1-07-14 13:58: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君)
未经授权自行使用笔记本和读卡器对新影联电影卡进行充值,批量出售给他人使用,造成新影联公司损失过万。日前,被告人游长江因犯盗窃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9月10日,被告人游长江未经授权使用个人笔记本和读卡器,对过期作废的北京新影联电影卡进行非法充值,并出售给他人使用。后该批电影卡溢出消费,造成北京新影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损失39900元人民币。 据悉,被告人游长江曾是参与开发新影联电影卡系统软件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偷偷知晓了充值技术。被害方北京新影联公司在发现异常卡数据后,已将公司所授权的前台POS机进行升级,升级后的POS机能在辨别电影卡是否为该公司或授权单位进行的充值后拒绝异常数据卡的消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游长江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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